水葬虽不是个藏区普遍流行的丧葬方式,但有些地方至今仍然实行水葬。如青海省尖扎县昂拉部落世世代代居住在黄河南岸,当地人不管男女老少,正常死亡后都要进行水葬,有些高僧大德圆寂后进行火葬,一些患有传染病或中毒死亡的人要执行土葬。其他一些地方也有水葬的习俗,这些都与生活环境有关系。现在依然实施水葬的人们观念中,不认为水葬是贫贱的葬礼。但我们翻开历史,研究水葬的历史渊源,可以发现古代藏族社会水葬是贫贱的葬礼。更登三木旦先生说道:“以喇嘛的指示需要水葬,文献中记载执行这个葬礼的人大部分是乞丐、鳄寡、孤独,及患有疾病的人,但未必全是如此。这就是水葬未能成为藏区流行的丧葬习俗的根本原因。
古代藏族社会,人们将水葬视作贫贱的葬礼,使用于贫穷人家、乞丐、孤寡等社会底层人物。如《西藏苯教》一书中写道:“在青海省兴海县牧区,水葬的对象主要是患传染病死亡的,不正常死亡的,以及天折的小孩等三种人。还有青海共和一带仍然流传着这样的观念,认为“水葬是下等人的丧葬仪式”。因为古代藏族先民认为水葬是贫贱的葬礼,所以水葬不是藏区最流行的丧葬方式,另外,敦煌藏文文献中也记载吐蕃第八代赞普止贡赞普时候就有水葬的习俗,如《赞普传记》中载:“……而止贡赞普亦于彼时遇害,尸骸置于有盖能启的铜匣之中,抛于藏布大江之中央。由此可以知道,吐蕃第八代赞普止贡赞普时期己经存在水葬,但这并不说明水葬是止贡赞普时期突然产生的。笔者认为,止贡赞普以前早己存在水葬的习俗,但藏族先民认为水葬是贫贱者的葬礼仪式。如赤烈曲扎先生所言:“执行水葬的……大部分是乞丐及鳄寡孤独等经济地位十分低下者。这些学者都如实地阐述了水葬在藏区的流行情况及水葬的性质。《赞普传记》也记载:“当止贡赞普幼年之时,如何上此王之名号,请问老祖婆婆卓夏玛几林玛,老祖婆婆问道:c地方之扎玛岩坍塌了没有?当玛地方之母耗牛草场被火焚烧了没有?登列维尔湖水干涸了没有?’人们回道‘岩未坍,湖未干,草场亦未被焚。’当时,老祖婆婆年事高迈,耳患重听,错成‘岩己坍塌,草场焚毁,湖水干涸’,于是,说道:‘将短命天亡’,就取名为止贡赞普。这对止贡赞普形象的描述带有一定的讽刺性。历代吐蕃赞普形象描述中被妖魔化的赞普有止贡赞普和朗达玛两者,朗达玛是按照先例来葬入土地,可是止贡赞普未能受到王室家族应有的待遇而实施天葬。因为罗昂从止贡赞普手中夺取权利,并视止贡赞普为恶劣、贫贱之人,将其尸体抛入水中,以下等人的身份进行葬礼。这样的葬礼,对身份高贵的王室来说,是巨大的侮辱,于是人们把这段历史载入史册。
由于社会及文化的演变,葬礼的过程也趋于从简单到复杂,使得殡硷需要消耗一定的金钱。如敦煌藏文文献《吐蕃礼仪问答卷》中说:“弟问:如没有一点财富,生活用具和死后葬礼,及留给子侄之物皆无。”训可见,这时的天葬需要耗费相当的财力,普通民众承担不起巨大的经济压力,不得不进行水葬,使天葬成为国王及上层社会专有的葬礼,水葬成为平民百姓的葬礼。
随着佛教在藏族地区的深入发展,将藏族固有的星算学及外来的天文历算相结合,形成了具有藏族特色的天文历算学。这样,人死后由喇嘛念经超渡亡灵的同时,喇嘛通过星算来决定丧葬方式及丧葬时间等。这将大大削弱了水葬和天葬的阶级色彩,一切葬礼统统纳入到正常的丧葬方式中,也使得人们逐渐改变了水葬是下等人的葬礼的观念。